买新房时开发商“赠送面积”有哪些?

2018-08-30 田晓婷


大家买新房的时候应该经常到某开发商的广告词“地铁沿线,中心地段,买客厅送阳台”等等。那么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真的给消费者的福利吗。可能有时候只是一个噱头而已。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像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也就意味着这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本身也就不需要购房者出钱购买。


一、开发商“赠送面积”经常会送哪些?

 

经常会送的有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等。

 

1、露台


露台是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初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时,将露台划到室内,变为室内的一部分。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

样板间赠送面积示意图


2.飘窗


飘窗,从室内向室外看,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入销售面积的飘窗,实际上本来就不能收钱,开发商也没有送给购房者。


3.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其实有可能只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半封闭阳台示意图


4.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5.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卧室、书房或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没有真正送给你面积,还要看阁楼的净高,如果在1.2m以下,开发商其实没有赠送给你面积哦。

 

6.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二、这些面积真是白送的吗?

 

并不是。首先,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其次,如果真的是赠送的,也会在房价或者装修上把成本收回来。


1、赠送面积本就不收钱


正如上文所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开发商利用这部分面积,给购房者一些“甜头”,让购房者以为自己得了巨大的优惠,房屋交易过程更顺利。

 

2.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房价较高


例如独立露台、半封闭阳台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开发商以赠送的形式吸引购房者,但一般这样的房子单价较高。

一个简单的道理,开发商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每建筑平方米的房价升高一点点,赠送面积的成本便能挣回来。

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在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权。

 

资料来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